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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举办学习贯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骨干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8-11-15来源:山东健康咨询网


山东省举办学习贯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骨干培训班

  11月14日下午,由山东省医师协会组织举办的学习贯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骨干培训班在济南南郊宾馆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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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全省部分地市卫生计生委分管主任、医政医管处(科)负责人,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分管副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科室主任、省医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部分理事、市级医学会、医师协会和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65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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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良贞主持培训班开幕式

  培训班开班仪式由省医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良贞主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战涛,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医师协会会长孙洪军出席开班仪式并分别致辞和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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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军会长讲话

  孙洪军会长在致辞中,对出席培训班的领导、嘉宾和全体学员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提出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现实和长远意义。他表示:医师协会作为全省医师的行业组织和权益维护者,有责任、有担当引领、管理好全省医师队伍。协会要不断组织对广大医师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尤其是对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要及时组织学习和传达贯彻落实,以国家的法规制度约束医师的执业行为,同时提升医师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医疗安全和执业安全。要加强专业技术和医学人文知识学习培训,提升医师的人文执业素质,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改善医疗环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他提出,协会工作人员要尽全力做好会议各项服务,为大家创最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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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战涛讲话

  战涛副处长代表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讲话时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施行《条例》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强化合作,全面落实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细化实化相关要求,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院内投诉、人民调解、司法诉讼、保险理赔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拓宽渠道,提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成效;医疗技术和医疗安全息息相关,要把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视为底线来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技术的科学、规范、有序和安全的发展。按照十九大提出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的要求,把我省人民的健康事业发展好、维护好,为健康山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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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阮小明教授就《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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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教授就《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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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刘永梅教授就《医疗纠纷与司法鉴定》进行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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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医调委主任马继任教授就《人民调解机制与医患纠纷的处理》进行专题报告

  培训期间,湖北省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阮小明教授,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教授,最高法法官,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刘永梅教授,济南市医调委主任马继任教授,分别就《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医疗纠纷与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机制与医患纠纷的处理》等政策、法规解读和主题演讲,内容丰富、切合实际,现场学习氛围浓厚。本次培训班的举办,对新形势下我省卫生健康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营造良好的医疗氛围、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晁玉萍 贾希龙 向春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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